近日,由文化部主办的第十七届全国音乐作品(合唱、室内乐)评奖结果揭晓。
全国音乐作品评奖是我国音乐作品创作领域的政府赛事,创办于1980年,从2003年起固定为合唱与室内乐、交响乐、民族器乐3个类别,每年轮换举办比赛,迄今为止已成功举办16届,推出了一大批优秀音乐作品。本届评奖活动共收到全国各地报送的作品197首,包括合唱作品85首、室内乐作品112首。
本届评奖共有19首合唱作品、31首室内乐作品获奖。其中,《引子与托卡塔》获合唱作品组一等奖,《小河淌水》、《学生日记》获二等奖,《长江》、《木兰辞》、《醉在云故乡》、《美丽的白云》、《次撮》获三等奖;室内乐作品组一等奖空缺,《彝歌》获二等奖,《雨打芭蕉》、《上海印象·1930》、《我的精神家园》、《山寨欢歌》获三等奖。
据文化部艺术司有关负责人介绍,本届评奖活动呈现出三个特点。一是坚持获奖作品的专业性、技巧性与旋律性、传唱性并重,倡导通俗易懂、雅俗共赏。二是更加注重获奖作品的含金量。三是评审程序规范严谨,确保公平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