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科技部《关于加快建立国家科技报告制度的指导意见》,部署加快建立国家科技报告制度,推动科技成果的完整保存、持续积累、开放共享和转化应用。这意味着国家科技报告制度全面推行,力争在今年实现5到10个省份的省级财政资金支持的科研项目全部纳入国家科技报告体系。
科技报告是按照标准格式写成的科技文献,其主要目的在于实现科技资源的持续积累、传播交流和转化应用。我国的科技管理,虽然项目验收时有年度、中期等各类报告,但这些报告缺乏统一管理,没有统一的撰写格式,技术细节也不详细,影响查阅。而近年持续增加的科技信息和数据,则使建立科技报告制度的需求更加迫切。
科技报告制度推广工作将首先在中科院、工程院、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等“科字头”部门开展,今后逐步向相关产业部门铺开。国家科技报告制度建成后,将涵盖所有财政资金设立的计划、专项和基金,囊括所有学科和技术领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