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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将继续实施支持文化企业税收政策

2014-12-05 14:42
来源:中国文化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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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月1日,财政部网站同时公布了财税〔2014〕84号和85号文件,就文化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进行了进一步说明,两项文件规定的税收政策执行期限均为2014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但涉及对象和内容各有侧重。  84号文件全名为《关于继续实施文化体制改革中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若干税收政策的通知》,旨在进一步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继续推进国有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企改制,由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宣部联合签发,适用于所有转制文化单位。85号文件指《关于继续实施支持文化企业发展若干税收政策的通知》,旨在进一步深化文化体制改革,促进文化企业发展,由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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