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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财政支持戏曲传承发展政策盘点

2015-07-30 09:59
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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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9日,全国戏曲工作座谈会在京召开。从近年来国家不断出台支持戏曲传承和发展的政策,到日前国办印发《关于支持戏曲传承发展的若干政策》,种种迹象显示,戏曲艺术发展正迎来新的春天,而这背后离不开中央财政“真金白银”的各项支持。
  将最能代表某一剧种特色的经典剧目继承、流传下去,是戏曲艺术发展的重要环节。
  本月初,文化部艺术司向社会公示了今年“名家传戏——当代京剧(昆曲、地方戏曲)名家收徒传艺工程”项目、优秀京剧剧目演出补贴项目、“昆曲优秀传统折子戏录制”项目等获支持项目名单。
  为这些项目提供财政支撑的,正是中央财政专门在文化部部门预算中安排的“中华优秀传统艺术传承发展计划”,今年预算高达3000万元,主要用于支持戏曲传承发展等。
  截至目前,中央财政已累计安排昆曲保护专项资金8000万元,重点用于昆曲传统经典剧目的挖掘整理;建立经典保留剧目演出制度,举办有社会影响的昆曲活动;昆曲理论研究和史料收集;昆曲艺术人才培养等方面。
  受益的不仅是昆曲。2005年,文化部和财政部设立“国家重点京剧院团保护和扶持专项资金”,自2006年迄今,中央财政每年拿出1000万元对11个国家重点京剧院团实行保护和扶持,目前已累计安排专项资金1亿元,重点用于扶持京剧重点剧目的创作打磨;京剧人才培养;对国家重要指定性艺术活动和下基层、进校园演出等进行补助;对国家重点京剧院团赴境外演出和艺术交流活动进行补助等方面。
  国办最新印发的《关于支持戏曲传承发展的若干政策》明确,将继续安排资金支持京剧、昆曲保护与传承;同时中央财政支持开展“三个一批”优秀戏曲剧本创作扶持。
  发展地方戏曲是守护民族文化根系和命脉的体现。2015年7月,国务院部署的一场为期两年的全国地方戏曲剧种大普查正式拉开序幕,遍布中国大江南北的数百种地方戏曲有望得到更好的保护。
  目前,对列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目录的地方戏曲,中央财政安排了资金,在抢救性记录和保存、传承活动、展示推广等方面给予支持,并对国家级代表性传承人给予补助。
  国办《关于支持戏曲传承发展的若干政策》为地方戏曲发展也送上礼包:鼓励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组织地方戏曲艺术表演团体到农村为群众演出等;鼓励地方设立戏曲发展专项资金或基金,扶持本地戏曲艺术发展;鼓励地方财政参照中央财政的做法,对地方国有戏曲艺术表演团体捐赠收入实行财政配比政策。
  为支持地方戏曲发展,中央财政还从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资金中,拿出一部分资金支持地方特色院团建设,用于保留事业单位性质的地方特色院团基础设施维修改造、设备购置和优秀剧(节)目创作等。
  面对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战略机遇期,中央财政还从剧本创作、人才培养、鼓励地方院团转制等各方面给予资金支持或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全方位对接戏曲艺术新发展的需求。
  为破解地方戏曲发展普遍遭遇的“剧本荒”难题,将实施“戏曲剧本孵化计划”,中央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对戏曲企业的优秀戏曲剧本创作项目予以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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